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国家各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根据《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建立评议小组,评定认定工作程序遵循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助学金认定名单公示。
注:本结果公示期为5天(2024.09.24—2024.09.30)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工办反映。
投诉举报电话:
学院党委副书记0375-2089319
学院资助工作专干0375-2089655
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375-2089005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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