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河南城建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接受调剂专业及计划数
我院2025年拟接收硕士研究生材料与化工专业调剂考生,如表1所示:
表1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拟调剂人数及要求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接收调剂人数
学习形式
0856
材料与化工
13
全日制
备注:(根据生源和实际录取情况,专业招生计划会进行微调,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门类为工学(学科专业代码为08开头),且与我院接收调剂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参加初试的统考科目涵盖拟调入专业初试的所有统考科目,统考科目视为相同。统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3.我院将综合考虑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情况,结合考生专业背景、综合素质,按初试统考科目的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择优遴选条件:
(1)优先接收第一志愿报考材料与化工(0856)、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专业考生,以及本科专业为材料类、化学类、化工类(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的考生。
(2)若生源不足时接收纺织科学与工程(0821)、资源与环境(0857)、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生物工程(0836)、生物与医药(0860)、轻工技术与工程(0822)、生物医学工程(0831)、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冶金工程(080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能源动力(0858)、土木水利(0859)、土木工程(0814)、水利工程(0815)、矿业工程(08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软件工程(0835)专业考生。
(3)若生源仍不足时,接收其他报考工学(学科专业代码为08开头)专业范围的考生。
4.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准确,若出现学籍学历等问题导致不能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接收,否则无效。
三、调剂复试工作程序
1.我院调剂系统正式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12:00,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若申请调剂生源不能满足调剂指标,我院将组织第二批次调剂(具体以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2.考生填报志愿后,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所有填报我院调剂志愿的考生,在调剂志愿锁定时间内,原则上不办理考生申请解锁事宜。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学院将通过调剂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考生确认参加复试后,学院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具体复试方案请参照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https://https://chxy.huuc.edu.cn/info/1040/2142.htm)。我院会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已确认但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我校的调剂复试。
5.我院按不低于1:1.2的复试比例实行差额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前考生须与我院签订诚信承诺书。
6.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具体线上复试流程请关注材料与化工学院“招生就业”模块后续通知)。
7.我院如有其他批次调剂,将另行公告,请关注河南城建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和学院网站的相关通知。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调剂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调剂考生复试,其复试工作基本规范、复试要求、内容、方式、成绩评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方式、公示时间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参加调剂复试人员名单,具体复试时间请持续关注我院网站及QQ群通知。
时间
复试安排
具体内容
4月8日下午
资格审查: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0221022@huuc.edu.cn,纸质版材料入学报到时上交。
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参照《材料与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月9日上午、下午
笔试及面试:腾讯会议,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笔试答题原件考生需留存,入学报到时上交。
笔试科目:
《现代仪器分析技术》
面试内容及流程参照《材料与化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4月10日上午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腾讯会议,诚信复试承诺书和笔试答题原件考生需留存,入学报到时上交。
加试科目:
《无机及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一)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需按照要求准备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审查材料参照我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在4月8日16:00前,将所需提交的盖章后的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按顺序排列统一制作成1个PDF文件,应届生电子文档按“应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联系电话”的命名方式,往届生电子文档按“往届+准考证号+姓名+复试资格审查材料+联系电话”的命名方式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20221022@huuc.edu.cn。
学生入学后,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复核(原件核验后当场退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程序
1.考生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5年4月9日上午9点开始,考生应于2025年4月9日上午8:00进入腾讯会议,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核对身份,并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和复试所用的设备屏幕。所有考生准备就绪后,考务人员宣读线上复试期间的考生端注意事项。待9:00准时开考,考试科目见我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2.考生面试时间及内容
面试时间:2025年4月9日下午开始,采用腾讯会议进行线上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试各环节安排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采用线上复试方式,包括线上笔试和线上面试两个环节,具体操作规程见附件1《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操作规程和考场规则》。线上笔试前,考生需要在摄像头下在《诚信复试承诺书》上签字,《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1.复试软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复试平台,钉钉作为备用平台。请复试考生提前准备好硬件设备(最好选用电脑)和网络环境,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安装相应软件,知晓参加远程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并根据学院安排提前配合测试。考生需要准备可以支持“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手机、手机支架等。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面前和身后能够拍摄到考生上半身、面部、双手,复试组教师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复试环境考生应当选择安静、封闭的房间环境进行远程复试,力求环境整洁,确保网络畅通、语音流畅、视频清晰。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避免无关人员干扰。
3.线上笔试采用视频监考方式
(1)考生自行准备A4空白打印纸张,在每页右上角写清姓名、准考证号和页码,考试统一用黑色水笔亲笔书写。
(2)考试结束后10分钟内,考生须在视频监控下,将全部答卷照片按页码顺序扫描成1个PDF后和《诚信复试承诺书》照片打包成一个文件,以“准考证号+姓名+笔试”命名,发至指定邮箱(20221022@huuc.edu.cn,邮件题目:准考证号+姓名+笔试),逾期未上传者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开学报到时主动上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版。
4.线上面试
(1)复试之前,学院跟每个考生联系告知具体面试时间。考生需根据面试时间安排,提前10分钟做好线上面试准备。
(2)面试结束后,考生得到指令后方可结束在线通话。
(四)复试纪律
复试笔试、面试期间,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1)复试开始前,考生应当根据考务人员的指令,手持摄像头,环绕360°展示本人应试环境。不允许有其他人员出现在考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
(2)考生应将摄像头放置在可以观察到考生上半身、面貌和手部动作、第一机位屏幕的地方。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与考试无关的设备等,不得有其他电子设备开机。
(3)不得录屏、录像、录音,不得截图。除拍照上传笔试内容外,其他不得拍照。
(4)不得恶意掉线,如遇设备、网络故障,应及时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联络。
(5)不得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7)第一机位全程开启音频视频,第二机位关闭麦克风和扬声器;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复试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
(8)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机、耳饰等。
如违反上述要求或出现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校和学院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
五、调剂复试拟录取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综合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3.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专业课笔试成绩×50%。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待录取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内进行确认。考生确认后,即视为被我校待录取。请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我校给考生预留充裕的复试或待录取确认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
六、联系咨询方式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提前联系我院咨询。
1.学院电话:0375-2089043
2.宋老师:19939056751
3.咨询QQ群:1041708075
4.学院邮箱:20221022@huuc.edu.cn
七、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河南城建学院相关招生文件为准。
2.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3.本细则由材料与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材料与化工学院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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